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人民币512,243,529.31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441,479,992.08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82,700,303.05元。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6元(含税)。截至2021年4月23日,公司总股本1,456,969,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4,438,714.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15%。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明显的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公司已成为集研、产、销于一体的,国内产业链最完整、品类最多、顶级规模的铜及铜合金材料生产企业之一,能够很好的满足客户对棒、管、板带和线材等多个类别的铜加工产品一站式采购需求;同时积极拓展稀土永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着力打造以“铜合金材料+磁性材料”双轮驱动的发展模式。
公司产品应用于电力、汽车、建筑材料、空调家电等传统行业,以及电力物联网、5G通讯、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智慧城市等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致力于成为铜及铜合金材料和磁性材料的综合供应商与一体化解决方案的供应商。
在战略规划的指引下,公司不断修炼内功,多措并举,提升综合竞争力;积极地推进国际化、数字化战略,加快新建产能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数字转型和智能升级;优化产品结构,提升高的附加价值产品占比;充分的利用在人才、装备、技术、规模、管理等方面的优势,降低生产所带来的成本,提升产品的质量和利润空间,在控制公司制作经营风险的同时,不断巩固行业龙头地位。
此外,公司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持续进行铜合金材料及稀土永磁产品的升级和技术创新,提升商品市场竞争力,拓展在5G、特高压、新能源汽车、大数据中心建设、轨道交通等新基建领域及消费电子、环保铜合金等领域的应用,推进产品与客户双升级。公司致力于打造一流的人才队伍、一流的经营绩效、一流的创新能力、一流的社会担当和一流的企业文化,并建设成世界一流企业。
铜产品包括铜棒、铜板带、铜管、铜线(排)、阴极铜、阀门、水表、电磁线等产品,主要使用在于电力、家电、交通运输、建筑以及电子等行业,其中电磁线产品主要使用在于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风电等领域。铜产品下游主要客户有美的集团、海信集团、公牛集团、LG集团、比亚迪、三菱、大金、三星、中国国家电网、上海电气、特变电工等知名企业。
公司稀土永磁产品大范围的应用于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风力发电、新能源汽车、工业电机、消费电子、医疗器械等领域。主要客户有比亚迪、中国中车等。
铜加工产品主要以“原材料价格+加工费”的方式结合市场之间的竞争情况定价,利润大多数来源于相对来说比较稳定的加工费。原材料价格随市场波动,加工费由铜加工公司和客户依照产品规格、工艺复杂性等因素协商确定。生产方面则主要是采用“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
公司原材料采购部门负责原材料采购的管理、监督工作,各经营主体生产所需原材料的供给保障由各经营主体负责,具体操作流程如下:每月初,各经营主体依照订单情况排定当月生产计划,然后将据此生成的采购计划上报原材料采购部门。原材料采购部门汇总市场供应信息后反馈给各经营主体,经营主体采购员根据采购计划向供应商采购。
各经营主体自主开展日常生产活动,由公司技术、品质等职能部门对各经营主体的生产进行全局性指导和监督。
根据行业特点,生产方面则主要是采用“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公司每月下旬根据当月销售情况,结合销售部门周计划和临时订单制定次月度生产计划进行生产。
公司市场管理部负责为各经营主体收集销售情报、提供市场需求信息、为经营主体提供销售服务并监督其销售行为,具体销售行为由各经营主体自行负责。公司铜加工产品主要以“原材料价格+加工费”的方式结合市场之间的竞争情况定价。
公司国内销售主要采取直销的形式。电磁线、阀门产品存在经销模式,具体为经销商买断式销售。
铜产品外销产品主要为铜管、漆包线、阀门和铜板带,出口地区包括欧洲、美洲、非洲、中东及东南亚地区。公司产品在国外市场主要采取直销的形式。
我国是稀土资源大国,公司稀土金属和稀土合金均通过向国内生产厂商直接购买。国内稀土资源的供应大多分布在在少数几家大规模的公司,公司凭借在行业内的良好信誉,与中国稀有稀土、五矿稀土和北方稀土等知名稀土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能够有效保障原材料的供应。
定价方式上,公司参考采购当天亚洲金属网公布的指导价与供应商协商确定。付款方式上,一般采取月结的结算方式。
由于稀土永磁材料应用领域广泛,下业跨度很大,不一样的客户对永磁材料性能、质量、形状、是否充磁等特性要求不同。稀土永磁材料厂家一般先按照每个客户需求制作样品,经样品验收、合同谈判和正式签约后再进行批量生产。所以本行业一般都会采用定制化生产模式。定制化生产模式决定了稀土永磁行业一般都会采用“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
公司稀土永磁材料的销售采取直销的形式,以成本加成的方式结合市场之间的竞争情况定价。
2020年,面对国内外风险挑战加剧的复杂形势,中国铜加工行业总体运行平稳。在全球经济从疫情影响下逐步恢复的大背景下,铜需求整体保持低速增长,行业呈现复苏态势。
近年来,我国铜产业加工能力不断的提高,应用领域逐步扩大,进口替代能力逐步的提升,整个行业呈现出蒸蒸日上的良好态势。国家“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等政策加快产业体系调整与优化升级;全力发展循环经济,实现铜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对铜产品一直增长的需求,有利于研发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较强的、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的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行业格局方面,铜加工行业集中度不断的提高,淘汰了一批生产所带来的成本较高、生产经营不规范的小、散企业,订单不断向有突出贡献的公司集中。行业集中度的不断的提高能大大的提升有突出贡献的公司的议价能力和市场占有率,有助于提升行业毛利率水平。
公司铜产品下游包括电力、汽车、建筑材料、空调制冷等领域,可应用于电线电缆、散热、新能源车电机、五金建材、冷凝管等具体场景,将受益于下业长期延续的高景气度。
中电联发布的2020年全国电力工业统计多个方面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电力工程建设投资完成额为9943亿元,同比增长9.6%。其中电源工程建设投资同比增长29.2%,达到5244亿元;电网工程建设同比下降6.2%,为4699亿元。考虑到特高压建设加快落地、为保障新能源消纳的电力通道建设等因素,2021年电力投资规模有望超预期,电力市场的铜需求空间大。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多个方面数据显示,2020年国内汽车产销量分别为2522.5万辆和2531.1万辆,同比分别下降2%和1.9%;2020年新能源汽车累计销量为136.7万辆,同比增长10.9%。国内汽车产销恢复速度和程度全球领先,表现出强劲的韧性和恢复动力。
2020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2021-2035)》,继续全力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提高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新能源汽车的推广使得动力传动机制从传统燃油车的物理运动转化到电传动,这也将极大的提升汽车的铜产品需求。根据国际铜业协会统计,一辆纯电轿车至少需要83kg的铜产品,而传统燃油乘用车仅需要约20kg,新能源车的铜需求大幅度的提升。近年来新能源汽车行业频繁受到政策吹风,行业前景稳定向好。
根据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报告多个方面数据显示,建筑五金市场规模超过3000亿,若考虑建筑配套件,整体市场规模将超过万亿元。而目前我国建筑五金企业超10000家,前10大企业市场占有率合计不足10%,行业集中度极低。未来,随建筑五金市场规模的持续增长和行业集中度的提升,公司将受益于下游五金有突出贡献的公司的长期景气。
国家统计局多个方面数据显示,2020年空调产量同比下降8.3%至2.1亿台,2021年1-2月份空调产量2940.4万台,同比增长70.8%,比2019年同期增长5.45%。不考虑疫情影响因素,空调行业依然维持着较为稳定的上涨的速度。未来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的提高,空调需求长期增长的确定性较强。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制造业产品和服务的品质提升的实施建议》,引导新材料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南》、《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国家新材料测试评价平台建设方案》、《稀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等制度将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的内涵进一步细化。稀土永磁材料作为高端磁性材料,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重点鼓励发展的新材料和高新技术产品。
中国丰富的稀土资源为稀土永磁材料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先天优势。2000年以来,全球烧结钕铁硼生产中心加速向中国转移。根据中国稀土行业协会统计数据,2018年,中国烧结钕铁硼毛坯产量约15.5万吨,2019年产量为17万吨,同比上升9.7%,占国内稀土永磁材料产量的94.3%。根据中国报告网数据,我国现有烧结钕铁硼生产企业接近200家,产能为40-50万吨。从产量集中度来看,我国年产量3,000吨以上的企业仅占7.5%,而年产1,500吨以下的企业占84%,大部分磁材企业产量不到1,500吨,而行业产能规模最大磁材企业年产能接近20,000吨,企业两极分化比较严重。
近年来我国烧结钕铁硼在高端领域如汽车EPS、新能源汽车、风力发电等行业的应用得到了加快速度进行发展,根据不相同的领域的需求拆分,光大证券预计2025年国内市场对高性能钕铁硼的需求量约为9.4万吨。随着全球新能源车不断迎来政策加码、国内“碳达峰、碳中和”等相关环保政策持续推进,稀土永磁行业景气度有望持续改善,国内钕铁硼磁材主要企业将持续受益。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内,受新冠疫情影响,全球经济震荡。公司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快速实现复工复产,确保产能建设项目高效推进,实现产品、客户双升级。报告期内,实现主要经营业务收入446.72亿元,同比增加22.2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2亿元,同比增长3.62%。其中各类铜及铜产品总产量达到137.62万吨,同比增长24.89%,创历史上最新的记录;稀土永磁材料实现主要经营业务收入5.53亿元,同比增长8.03%。
公司积极落实战略发展规划,各项重大建设项目有序推进,在产业布局、产能扩张、产品及客户升级、研发创新、数字化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重点工作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对十三五战略的复盘,并与国际知名咨询公司合作,完成十四五战略规划的编制。十四五规划明确了公司在产能布局、高精尖技术突破、全球价值链布局、数字智能化驱动等业务领域的战略要求,树立了“成为世界级的铜产品和先进材料专家”的战略目标。公司在十四五规划的引领下,逐步优化集团管控模式及组织架构,并将公司战略分解到各业务单元,为十四五期间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奠定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克服疫情不利影响,快速推进产业布局和重点项目建设。公司“年产4万吨高精度铜合金带材项目”、“年产35万吨高导高韧铜线项目”等IPO募投项目已于2020年下半年投产;“年产8万吨热轧铜带项目”、“年产5万吨高强高导铜合金棒线项目”、“广东金田铜业高端铜基新材料项目”等可转债募投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加上广东金田(二期)、重庆、江苏等基地的项目建设,公司将在十四五期间实现产能大幅度的提高,并发展成为世界级铜加工企业。
为实现国家“碳中和”目标,公司着重开拓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领域业务,重点发展高强、高导、高精度等新型高端铜基合金新材料,持续深化与国家电网、宁德时代、阳光电源等行业标杆客户的合作,推进公司产品向精加工、深加工、定制化加工等高端应用领域延伸。
公司精密合金线G基站、控制中心等多个模块深化应用,报告期内应用于5G领域的产品销量突破2700吨;公司稀土磁性材料、高精密铜带等产品在新能源汽车领域(驱动电机、充电桩、电池组件等)的应用继续深化,报告期内销量达4700余吨;公司高精密铜带等产品在特高压领域应用广泛,报告期内销量达26000余吨;铜排、铜带等产品在大数据中心的信息传输、制冷散热等领域得到普遍应用,报告期内销量达2500余吨;公司铜排等产品深入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领域,报告期内销量达5200余吨。
报告期内,公司与中南大学合作研发的“5G通讯均热板用蚀刻无形变高强高锡CuSnP合金高精度带材关键研发技术及产业化”项目入选宁波市关键核心技术应急攻关计划,该项目旨在解决5G均热板用铜带蚀刻形变、导热不均匀等技术难题;“高强高导铜合金关键制备技术探讨研究”项目被列入宁波市2025科学技术创新重大专项,已实现关键技术突破,达到行业标准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多项新产品实现量产并进入国际标杆客户供应链。摄像头用高精度合金棒材开发完成,成功进入高端智能手机供应链;高精密铜排产品,成功进入高端新能源汽车供应链;光伏产业用漆包扁线、高强高延细晶黄铜带、新能源车驱动电机用钕铁硼磁性材料、风力发电领域用无重稀土磁性材料都成功实现量产;新能源车用漆包扁线进入小批量验证阶段。
报告期内,公司发挥博士后工作站及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平台优势,深入推动IPD研发管理流程,持续完善配套激发鼓励措施,提升研发平台能力和管理上的水准。“智能IT领域用低重稀土高性能烧结钕铁硼磁体开发”、“纯电动汽车用高耐温低成本烧结钕铁硼磁钢开发”、“核心电子器件用高弹耐蚀青铜合金棒材开发”3项区级重大攻关项目完成验收。
截至2020年末,公司累计取得授权专利221项,其中发明专利112项;主持和参与国家/行业标准35项。科田磁业钕铁硼永磁材料入选工信部第五批绿色设计产品名单。
报告期,公司完成铜带650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整体规划、高精度棒线智能物流及仓储规划、磁业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整体规划3个整体规划项目,努力打造具有金田特色的世界一流智能化产线)加快智能工厂建设
公司子公司金田新材料AGV智能物流项目,结合MES、SCADA等系统在行业内首次实现成品自动搬运,打通产品物流信息流,为公司智能物流建立样板;铜带车间通过5G网络覆盖、设备5G数采、AI视频摄像分析、气体采集预警等场景落地,实现车间的智能化、互联化和绿色化;磁业原材料智能仓项目,利用叉车式AGV与ERP、MES、WMS多系统融合,提高存储效率;金田铜管车间被授予“宁波市数字化车间”、“浙江省数字化车间”等荣誉称号。
结合十四五战略规划要求,公司完成了十四五组织人才战略的编制,进一步梳理组织架构、健全总部职能、优化管控模式并打造人才高地。公司围绕产能布局及业务需要,强化了产业部、事业部职能,并对干部任职资格以及薪酬体系进行了优化和完善,为公司十四五发展奠定组织人才基础。
报告期内,金田大学在完善“师、课、台、场、库”等教育培训资源的基础上,设立三大管理分院,搭建培训管理数字化平台,构建四大人才教育培训工程,分层分类构筑人才发展的能力保障。报告期内,公司以金田大学为教育培训平台,开展“‘训战评奖’理念规划实施培训项目”等系列人才教育培训项目,支撑人才赋能发展;搭建“金田大学学位管理体系”,授予43名员工企业内部学位,为建设企业内部智库奠定基础。
2020年4月,公司成功完成A股股票发行上市工作,募集资金15.85亿元。公司利用上市平台,逐步优化公司治理架构,提升自身的信息公开披露以及内部控制水平。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利用长期资金市场,筹划并推进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截止目前,公司已完成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15亿元,进一步推进公司产能扩张和高质量发展。
详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明显的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说明:本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动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3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1年4月23日在公司五楼5001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楼国强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20年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开展2021年度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开展2021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十三)审议通过《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36)。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1-038)。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方式发出,于2021年4月23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余燕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曾发现参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20年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开展2021年度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开展2021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十)审议通过《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36)。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1.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曾发现参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人民币512,243,529.31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441,479,992.08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82,700,303.05元。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6元(含税)。截至2021年4月23日,公司总股本1,456,969,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4,438,714.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15%。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明显的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其他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我们赞同公司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和股东利益,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并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同时,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赞同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盈利、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以上被担保人除兴荣铜业、兴荣兆邦为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外,其余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021年度,公司拟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12,997.03万元的担保额度,包含本议案审议通过之前已发生且截至本议案生效之日尚未解除担保义务(即担保合同仍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额度以及预计的新增担保额度。其中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计划做担保累计不超过1,739,497.03万元人民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做担保累计不超过73,500万元人民币。
截至2021年4月21日,公司及子公司对上市主体外的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及子公司对子企业来提供担保余额为460,064.85万元(其中24,220.19万美元按2021年4月21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6.5046折算),占2020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68.58%,上述担保无逾期情形。
●上述担保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执行并签署相关的担保文件。
公司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稳健、持续的发展,满足子公司的融资担保需求,拟为金田电材、金田铜管、金田有色、金田新材料、杰克龙精工、科田磁业、金田进出口、金田致远、金田晟远、金田鹏远、广东金田、广
下一篇: 盾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