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铭城国际消防月度检查都“正常” 家中着火后消防管道却“没水 ”

西安铭城国际消防月度检查都“正常” 家中着火后消防管道却“没水 ”

发布日期:[2024-02-21] 来源:展会信息

  “消防月度检查都是合格,可到用水时却发现消防管道没水,我们眼睁睁地看着火势逐渐失控。”一位业主说。

  市民周芳(化名)是西安市阿房路与大寨路附近铭城国际社区的业主。她说,今年1月初,小区一户业主家发生火灾,尽管火很快被扑灭,也没有造成非常大损失,但当时就有业主称,小区消防通道被堵,消防队员情急之下跑步进入住户家灭火,“没过几天,我听说小区进行了消防检查,想着近期应该不会再出现类似问题。”

  1月30日晚9时30分许,周芳正在家中辅导孩子学习,突然听到楼道内声音嘈杂,查看后发现25层一户业主家发生火灾,楼道内弥漫着很多黑烟,“我赶紧去帮忙,当时从家里接水端过去灭火,但根本没办法浇灭。”

  9时50分左右,消防队赶到现场,将单元楼内的业主疏散到楼下后,打开消防管道阀门准备灭火时,才发现消防管道里一滴水都没有。周芳说,起初,物业称着火的单元楼没水是因为水压不够,25楼供不上去水,可消防队员跑到1楼,依然没水。无奈之下,消防队员只能将一节节水管连接起来,从1楼一直拉到25楼,然后用消防车的水进行灭火,整一个完整的过程耽误了三四十分钟,“如果消防管道有水,这场火灾可能10分钟左右就会扑灭,不会这么严重。”

  周芳说,事发后,不少业主都检查了自己所在楼栋的消防设施,结果发现消防管道都没有水,大家一下都着急了,“今天的着火没影响到我家,但谁敢说以后自己家不会遭遇火灾?本应有水的消防管道一滴水都没有,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如何保护?”

  1月31日下午,华商报记者来到铭城国际社区。据周芳(化名)介绍,1月30日晚着火的是该小区4号楼25楼的一户业主家,该栋楼共有业主约260户。

  在4号楼下,可以清楚看到楼体北侧的一处窗台已变成黑色,周围墙体被熏黑。根据事发现场视频显示,当晚火势很大,滚滚浓烟从窗户冒出。

  记者来到25楼,能够正常的看到北侧楼道的墙壁、天花板均有明显被熏黑的痕迹,一业主家的春联因火势被损坏。现场,一业主家门口贴着的《封闭火灾现场公告》显示,2023年1月30日23时39分起,对该火灾现场予以封闭。下方盖着“西安市雁塔区消防救援大队”印章。

  业主董女士是现场目击者,对当时的火灾她仍心有余悸。她说,看着邻居家的火慢慢的变大,消防队员们在楼道里跑上跑下地找水,“我不敢想遭遇火灾的业主心情,她是眼睁睁看着火一点点把家里烧掉的,一点办法都没有。”

  记者在25楼看到三四个消防柜,逐一尝试打开消防管道阀门,发现均没有水流出,但消防柜上张贴的《消防设施月度检查表》显示,2023年1月13日,灭火器梳理及压力、消防水带、阀门等选项均为正常,检查人“杨某”。

  对此,多位业主质疑,1月13日消防检查表都是正常,结果1月底发生火灾时,消防管道里却没水,“检查正常的消防设施,为何会在关键时刻掉链子?我们怀疑物业对消防检查的结果进行了造假。”

  关于1月初的火灾,物业公司李姓负责人说,那场火灾是业主违规燃放烟花产生火星,引燃了另一户业主家窗台堆放的易燃物造成的,火灾发生后,物业第一时间便将火扑灭了。

  关于本次火灾时消防管道没有水,李某说,1月初,物业进行安全大检查时,发现了1号楼和4号楼水压较低,判断应该是消防管道存在跑、冒、滴、漏等导致。年后,物业公司先对1号楼的水压低问题做修复,但4号楼的消防管道至今还在排查漏点,“我们得找到漏点才能维修,没想到期间发生了火灾。”

  记者询问,既然年前就发现4号楼消防管道水压不足,为什么1月13日的《消防设施月度检查表》显示“灭火器梳理及压力”选项为正常?李某说,物业公司发现消防管道压力不足后,已联系了消防实施工程单位进行维修,但巡检人员可能不清楚情况,便打了正常,“我们检验测试主要通过目测,因为消防设施的量比较大。”

  关于业主反映其他楼消防管道没水,李某说,1月30日晚,消防队进行救火时物业启用消防管道,结果水出现了倒流,于是关闭了消防管道。事发前,除了4号楼,别的楼都有水。事发后,虽进行了断水,但1月31日已重新打压,恢复了消防管道内的供水。

  随后,记者与李某随机前往两栋单元楼,其中有一栋楼的消防管道内没水,另一栋楼有水。李某表示,对于消防管道没水的楼栋,他会联系工作人员进行处理。

  律师:业主可以 “消防管道没水影响扑救而扩大的损失”向消防管道维护单位索赔

  下午6时许,记者将物业回复的情况反馈给部分业主,他们表示没有办法接受。一位业主说,消防设施没有维护到位,也没有对业主进行告知,如今出了事故,物业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对此,北京德恒(西咸新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耀华律师说,业主家里发生火灾,可就消防管道没水影响扑救而扩大的损失向消防管道维护单位索赔。

  《消防法》第十八条规定,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来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第二十九条也规定,负责公共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单位,应当保持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物业服务人员应当定期巡查消防设施的情况,并如实记录在《消防设施月度检查表》,并及时通知单位维修。事发小区最近的检查表选项均为“合格”,但在火灾发生时却无水可用,物业公司显然未尽到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义务,应结合事故原因承担造成事故损失扩大的赔偿责任。

  当然,事故损失的责任取决于事故调查的最终结果。如系业主原因产生火灾,应承担火灾的主要责任。

  现实中,占用消防通道、在楼道等堆放易燃物品的情况较多,这样的一种情况下如引起火灾或导致延误救火时机,能否要求业主承担相应的责任?李耀华说,占用消防通道不仅要承担导致业主损失扩大的部分赔偿相应的责任,还可能被处以行政处罚。根据《消防法》规定,单位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个人有此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